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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寓空气能(源)热泵采购项目的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公寓空气能(源)热泵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附件2”:****公寓空气能(源)热泵采购技术规格书(一)技术和质量要求(带※不允许负偏离)。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空气源热泵 |
※压缩机采用进口高温型涡轮压缩机,能效比≥4.69,冷媒采用环保R410A或R32,运行环境温度:-15℃-45℃,噪音≤65分贝。评审依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热泵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原件备查)。 |
现更正如下:(一)技术和质量要求(带※不允许负偏离)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 1 |
空气源热泵 |
※压缩机采用进口高温型涡旋压缩机,能效比≥4.69,冷媒采用环保R410A或R32,运行环境温度:-15℃-45℃,噪音≤65分贝。评审依据: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热泵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原件备查)。 |
2、原招标文件内容: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