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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省委****工作部、******保障厅、****委员会〈关于做好**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族〔2025〕17号)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县推荐的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15日17:00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3个)
1.****文化馆
2. ******学校
3.中共**黎****委员会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3名)
1.钟兰,女,****教育局副局长
2.黄飞,男,**省**县十月田镇商会会长
3. 旦增,男,中共昌****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昌****事务局
联系电话:0898—****8298
联系地址:**大道58号县机关办公大楼7楼
邮政编码:572700
昌****事务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