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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乡村**局》云人社发〔2023〕33号、《****县委****办公室关于下达**县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沧农组办发〔2025〕3号文件规定,对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
经******服务中心对2025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初步认定李英等753名脱贫劳动力符合享受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现将外出务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可向******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83-****779
联系地址:勐董镇市政四号路
附件:**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名单(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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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