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确认并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2025年08月19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保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无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项目简要说明 |
| ****安保器材采购项目 |
1 |
批 |
120000 |
采购一批安保器材(包含:校园安检门、电子储物柜、储物柜雨棚、一键报警终端等) |
合同履行期限: 成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前完成设备的交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预留份额可通过合同分包的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须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含)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的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提供,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如本项****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 月18,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花园****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
方式:提供以下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08月19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配套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一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3.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缴纳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4.获取了询价通知书,而不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站街道**路127号
联系方式:占老师189****3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庐**大道1999****花园****中心3#商业楼店面110-113室
项目联系人:李利珍、舒基龙、胡亚琴、马俊、刘玲
电 话:0791-****0668、****0868
电子函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