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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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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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武 冈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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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冈 市 财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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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农(畜)财〔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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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4]306号)下达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1万元、省级统筹400万元;《****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80号)下达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90万元,共计资金1131万元。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13号)文件精神,为使用好上述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政府领导,结合我市生猪产业发展实际,制定以下使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在加快生猪产业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作用:实现生****猪场粪污治理与**化利用的积极作用;增强生猪养殖户防范市场风险、重大动物疫病风险以及环境污染风险;促进生猪产业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促进生猪产业与农村生态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支持环节

全市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或年出栏500****猪场,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等方面支出;生猪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规模猪场管理环节的生猪存出栏、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粪污治理与**化利用设施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支出。

(一)生产环节(634万元,****中心实施)

1.****养殖场(户、小区)生产环节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猪场生产环节的生猪存栏、出栏、粪污治理与**化利用设施建设与维护(524万元)。

2.规模猪场推广先进的饲喂系统、监控系统、环境控制系统、消毒通道等动物防疫设施设备补助(80万元)。

3.生猪特色品牌打造、生猪产业规划等工作奖补(30万元)。

(二)流通加工屠宰能力提升环节(400万元,由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控制中心实施)。

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主要用于支持生猪屠宰、冷链、加工等重点环节重要设备购置和屠宰能力提升等方面奖补。

(三)管理环节(97万元)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项经费(34万元)。

2.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经费(20万元)。

3.对纳入2025年生猪重点产业****养殖场,按照分红比例的50%进行奖励(15万元)。

4.创办省、部级生猪疫病净化场1个奖补(5万元)

5.生猪生产监管监测及技术培训费用(5万元)。

6.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采购费用(4万元)。

7.生猪生产技术指导和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费用(5万元)。

8.“瘦肉精”检测卡及检验单据采购等费用(9万元)。

除第1、2两项****控制中心实施外,****事务中心实施。

三、项目实施条件和建设内容

(一)实施条件

1.2025年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或出栏500头以上,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猪场,相关手续完备,能繁母猪存栏8%以上的优先纳入项目实施。

2.****猪场,年度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粪污能得到充分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没有造成污染。****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同意。

(二)建设内容

1.生产环节的建设内容

①猪舍的标准化(改、扩)建设。猪舍改造、自动化喂养系统、智能化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智能化环境控制系统和进出场消毒通道设施设备建设、购置安装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取暖设施设备、限位栏、高位产床、高位保育栏、保温板、饲料加工机械、高压清洗机、兽用医疗设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设施、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消毒设施建设等。

②规模场污染治理设施与粪污**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内容。包括雨污分离、沼气池、沉淀池或化粪池或氧化池、粪污堆集处理设施或干粪棚以及农牧结合土地配套建设等。

③现代养殖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自动化喂养系统、智能化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智能化环境控制系统和进出场消毒通道设施设备建设,总建设资金在10万元以上。

④生猪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黔邵花猪、香猪、藏香猪等生猪特色品牌建设。

2.流通加工环节的加工能力建设内容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屠宰、冷链、加工等重点环节重点设备购置的奖补。

3.管理环节的建设内容

①对17个动物防疫专员防疫服务进行专项补助。

②对18个乡镇(街道)动物防疫力量和防疫物资需求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保障。

③对2025年参与市生猪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的生猪企业,按照分红总金额的50%进行补助。

④按照成功创办省、部级生猪疫病净化场要求进行补助。

⑤生猪生产监管监测及技术培训费用按实际进行结算。

⑥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采购费用按实际进行结算。

⑦生猪生产技术指导和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费用按实际进行结算。

⑧“瘦肉精”检测卡及检验单据采购等费用按实际进行结算。

四、项目考核内容

(一)生产环节的考核

1.****猪场的考核:

生猪存栏结构、动物防疫设施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与**化利用设施建设、养殖管理与制度建设等考核内容采用计分制,按安排的奖励资金与考核总分的比值计算出奖励资金补贴标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存栏总数分值按实际存栏头数计分

①常年存栏生猪300****养殖场,能繁母猪以2.0分/头计分。

②60公斤以上大猪按1分/头计分。

③25-60公斤中猪按0.5分/头计分。

④25公斤以下的小猪按0.3分/头计分。

(2)动物防疫设施建设分值计15分

①有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计10分。

②猪场布局合理,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的计2分。

③建有完整消毒设施计3分,其中消毒池计1分,紫外线或自动喷雾消毒室计1分,高压清洗消毒机计1分。

(3****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分值14分

①**与规模相适应的干粪棚计2分。

②**与规模相适应的沼气池计5分。

③**与规模相适应的沉淀池或粪污处理池计5分。

④**完整雨污分离设施的计2分。

(4)养殖管理工作13分

①发放了养殖代码的计1分。

②养殖档案记录完整的计4分。防疫消毒、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人工授精配种、繁殖生产记录各计1分。

③完整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各计1分。

④全年进行“瘦肉精”“非洲猪瘟”等快速检测四次以上计4分。每检测1次合格的计0.5分,少一次检测的扣0.5分,凡检测不合格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⑤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兽药使用检查计2分。检查合格的记1分,在检查检测中发现有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限农药、兽药的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5)出栏总数分值按电子出证数核算计分

出栏数按电子出证数核算,年出栏500****猪场以出栏500头为基数(低于500头不计分),每出栏肥猪1头计0.1分。

(6)对纳入2025年生猪重****猪场的,按照猪场帮扶资金和帮扶人数的实际及分红金额的50%进行奖励。

2.养殖场现代先进设施建设项目的考核

在近3年内建设了较先进的饲喂系统、监控系统、环境控制系统、消毒通道等动物防疫设施设备,各项或单项总投资在10****猪场,经验收合格,****养殖场5万元。

3.生猪特色品牌打造的考核

①****基地常年存栏规模300头以上或年出栏500头以上;

②基地主要证照齐全;

③采取直销或网上销售模式,经济效益明显。

④养殖投入10万元以上(包括栏舍、防疫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化利用设施建设及购买用于养殖设施设备的费用),考****养殖场3万元。

(二)流通加工环节的考核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屠宰、冷链、加工等重点环节重点设备购置的奖补。****农业农村厅摸底掌握我市生猪屠宰、冷链、加工等重点环节设备购置的****农业农村厅的后续文件要求,专项对此进行申报和评审。

(三)管理环节的考核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项经费的考核,****中心组织考核。

2.动物防疫社会****中心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3.对纳入2025年生猪重点产业帮扶的考核

按生猪帮扶企业2025年实际支付的分红金额的50%进行奖励。

4.创建省、部级疫病净化场奖励补助的考核

对创建省、部级疫病净化场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以省、部发文认可为依据进行补助,没有通过的不予补助。

5.生猪生产监管监测及技术培训费用的考核

包括生猪监测点建设费用、生猪动态监测建设费用、开展数据调查费用、远程监控平台建设费用,生猪生产监管监测经费的使用按实际使用金额进行结算。对开展技术培训所使用经费按实际使用金额进行结算。

6.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采购的考核

在项目实****养殖场养殖档案和设施设备等按实际进行结算。

7.生猪生产技术指导和生猪生产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费用按实结算。

8.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查自检;采购“瘦肉精”检测卡与检测单按实结算。

本项目所有结余资金纳入下年度统筹安排使用。

五、实施步骤

除流通、屠宰和加工环节及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和社会化服务资金外,****中心依以下程序实施:

1.规模猪场自主申报。养殖场对照项目实施条件,****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项目初审上报。****服务中心对****猪场进行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核同意签字盖章,****事务中心。

3.****中心对****服务中心上报的现代养殖设施建设项目和生猪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组织进行核查核实,并根据核查情况初步安排项目建设内容与项目资金。

4.项目实施完成后,规模养殖场****服务中心申请验收,****服务中心汇总后****事务中心递交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5.项目验收和评审。****政府的领导下,对****服务中心****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项目,****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和提出验收意见;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程序性审核邀请纪检、审计部门参加,确定奖补项目和资**排。

6.项目公示。将审核后的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奖补标准及****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审定,市财政局、农业****事务中心根据公示内容和市领导调度意见联合下达资金文件。

7.资金打卡发放。****中心根据联合下达的资金文件,履行相关国库集中支付和阳光审批操作系统发放流程。

六、加强项目监管和强化资金使用绩效

1.成立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王金丰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鹏飞、****中心主任林振宇、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业科、****控制中心主任肖友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事务中心副主任霍增华、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周飞跃、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长李立军、计财股股长李雯春、监督检查股股长林少文、****控制中心副主任幸云超。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农业农村局,局监督检查股采用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的方式对该项目的实施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

2.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组织乡镇干****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下村入户(场),上门宣讲项目实施与奖励政策。

3.做好项目实施监管。****中心建立全市生猪养殖大户动态监管体系,跟踪基础数据的变化,对生猪存栏、出栏和调出等基础数据进行动态监管。根据监测情况,对生猪养殖(场)户奖优汰劣,有进有出。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项目单位应按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相关原始票据和凭证,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及时、真实、****农业农村局、****中心报送项目执行、资金使用和资金绩效等情况。项目单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奖励资金,违反规定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机关处理。****中心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执行进度情况进行督查,督促项目单位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26年1月底前将绩****农业农村厅。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事务中心 ****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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