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03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建设南路西侧武德东路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75.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9350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037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7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5BA0020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8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本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地块商业部分计容面积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必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区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02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02日 到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9月02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在****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一人以上(含一人),若不足一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二)本公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是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款项必须到达出让人指定账户,并取得****财务股开具的保证金发票,须在转账单备注栏注明“****中心”; 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后顺利转缴为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本公告出让宗地的报名申请必须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齐全的书面申请材料(所需书面申请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参与竞买的请提前做好申请和保证金缴纳。 (三)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没有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财务股予以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四) 本次出让地块出让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包含规划设计条件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含出让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基础设施配套费、办证费用、交易鉴证费等税费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五)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六)****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人民西路126号
联 系 人:叶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6-****661
开户单位:****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区支行,****营业部,****银行****公司**支行,**银行****支行,****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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