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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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8-11 18:08
项目编号: XZP202****100388
项目名称: **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4.64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 |
| 范围 |
**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8-11 09:00 至 2025-08-18 17:00 |
| 获取方式 |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发送邮箱报名或是现场购买报名,均发放纸质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02 09:30 |
| 递交方式 |
纸质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02 09:3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室(**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标书代写 |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3〕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省**市**镇。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88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84.6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绿沃川智慧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智能玻璃温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网上邮箱发售。 4.3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后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或将以上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发送邮箱报名或是现场购买报名,均发放纸质招标文件。 4.4售价:人民币500元,支付宝交纳,备注****公司简称,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日9点30分(**时间)。 5.2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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