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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行审娱告( 2025-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拟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省**市**区建设街道中**路699号1幢第二层2F-A1-001号
场所面积:593平方米
注册资本:40万元
经济性质:****公司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
投资人:方明文 性别:男 年龄: 34 籍贯:****
负责人:陈 波 性别:男 年龄: 32 籍贯:****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电话:0573-****3020,0573-****0554,通讯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683号二楼,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审批局
2025 年 8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