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环**大道以南、新纬三路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8-12 09:39 至 2025-08-27 09:3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2905.28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机关团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第二类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环**大道以南,**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新纬三路以东 | |||
| 经度 | 114.447895 | 纬度 | 28.08472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7-01 至 2025-08-1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邹文娟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911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邹文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911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胜男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7****384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大道中段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环**大道以南、新纬三路以东地块位于**市**县环**大道以南,**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新纬三路以东。占地面积为42905.28平方米(约64.36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4.447895°,纬度28.084722°。 根据收集的资料,地块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原土地****基地、水田、旱地、城镇村庄道路、乔木林地、沟渠、其他林地及其他草地,****机关团体用地,属《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地块现状和历史:通过资料分析及调查可知,地块****基地、水田、旱地、城镇村庄道路、乔木林地、沟渠、其他林地及其他草地,未有工业活动。截止现场踏勘时间为止,****基地已被拆迁,地块水田、旱地闲置,地块现状主要为菜地、乔木林地、草地、坑塘水面、城镇村庄道路等。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含有的环境保护目****学校、万和公馆(在建)、东华公园一号(在建)、****酒店(在建)、振泰体育馆、振泰御玺臺(在建)、****中心、****运输局、辉猛村、****档案局、****保障局、****环境局****保健院。 (3)周边污染源:根据现场实际调查、卫星影像图和人员访谈相结合,本地块500 m范围内无潜在污染源。 (4)资料收集:《**县环**大道以南、新纬三路以东地块土地红线图》《**县环**大道以南、新纬三路以东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地块边界拐点资料及地块历史影像资料等。 (5)现场快筛:通过手持式荧光光谱仪对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进行了快筛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其中重金属元素铬含量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表二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通过VOC/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地块内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结果表明其浓度无异常值。 (6)人员访谈:收集到有效调查表6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中均无工业企业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根据本次对调查地块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工作得到的结果,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直接作为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