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制品及200吨门窗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湖北-孝感-安陆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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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制品及200吨门窗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25-08-07

**安****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制品及200吨门窗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制品及200吨门窗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并审查完毕,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制品及200吨门窗配件项目位于**省**市**市**大道266号华美智造产业**A区B1-208号,项目用地面积26666.8平方米,包括3栋一层厂房、1栋综合楼、附属用房以及1座门房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4万元,占总投资的1.24%。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市用地性质和产业定位。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可采取设立定点定位建筑材料的堆场位置、预拌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减少扬尘的污染,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铝型材脱脂、水洗、钝化、碱洗、模具清洗、废气吸收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气吸收废水不外排;铝型材****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一起排****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铝型材生产工艺中,在各炉窑的燃烧装置处安装低氮燃烧器,加热炉、氮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炉、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旋风+滤芯”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冷却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达标后再由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的相应标准;注塑挤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再由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的标准限值要求;碱洗废气水吸收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破碎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投放除臭剂等措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1二级相关排放标准。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外排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源废气采取加强场内车辆、备用发电机管理以及加强绿化防护措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机械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各类固体废物按《报告表》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铝型材不合格品、铝材边角料、集尘灰、废滤芯、废模具、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挂具暂存一般固废间,其中集尘灰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其他一般****回收部门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前处理生产线中槽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站废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

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确保地下水安全。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储存区、前处理生产线、喷涂线、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等按重点防渗区作重点防渗处理;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原材料堆放区和成品堆放区作一般防渗区处理;综合楼、门卫室、厂区道路作简单防渗处理,厂房地面底部做基础防渗。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各风险单元配套相应的风险应急设施,健全和完善防控体系,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建立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四、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211t/a,氮氧化物:1.975t/a,挥发性有机物:0.3055t/a,化学需氧量:0.291t/a,氨氮:0.029t/a(指标来源见安环函[2025]12号)。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环境管理,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完成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六、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当按规定重新报审。

七、**市****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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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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