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进行审查的申请》(襄交〔2025〕9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项目路基工程涉浊漳河防洪影响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影响分析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项目路基工程涉浊漳河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工程涉汾河防洪影响分析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修改后报批的《影响分析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次审查的《影响分析报告》和专家组提出的《审查意见》。工程运行期间要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意见后,及时将该工程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报送相关市级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局、****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同时将工程建设有关竣工资料****机关。
四、本次审查仅为河道防洪影响分析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它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本工程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六、工程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附件: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项目路基工程涉浊漳河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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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附件
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项目路基工程涉浊漳河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5年6月11日,****组织专家在**召开《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项目路基工程涉浊漳河防洪影响分析报告》技术审查会。参****水利局、****水利局、****运输局、**市通明****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公司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2016年7月30日,****运输局以襄交审字〔2016〕11号文对**县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施工图设计进行了批复。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滨****延)项目沿河路基包括主线和支线两部分。建设内容如下:
主线:起点位于西王桥村东,与滨**路相接,起点工程桩号K0+000,路线总体走向由北向南,沿浊漳河干流右岸布线至工程桩号K2+100处后沿浊漳南源左岸布线,在工程桩号K2+624处**11-20m预应力砼箱梁桥上跨浊漳南源,终止于南沟村西,与**至**快速连接线相接,终点工程桩号K4+515,路线长4.515km,其中在工程桩号K1+410.710=K1+412.805,短链短2.095m,实际修筑长度4.513km。
支线:起点与滨**路匝道相接,支线起点工程桩号ZK0+000,终点与主线交叉,终点工程桩号ZK0+613.265。支线为单向行驶道路,与主线相接,长0.613km。
本项目路线总长度5.128km,实际修筑长度5.126km。
二、鉴于跨浊漳南源桥梁(****关于**县仙堂山旅游公路西王桥至南沟段工程漳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晋水管函〔2016〕1064号)及沿河路基K0+800~K1+300段(****关于**县仙堂山旅游公路****煤矿渣山段工程涉浊漳河干流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晋水管函〔2019〕55号)已经进行过防洪评价并取得批复,因此,本次只对项目沿河路基工程(K0+000~0+800段及K1+300~K4+515段)进行防洪评价。
三、建设项目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路基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P=4%),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浊漳南源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61.9m3/s,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37.8m3/s;浊漳河干流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2550m3/s,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1743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六、基本同意综合评价结论。
七、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八、工程运行期应服从防洪、河道治理管理、河道工程运行维护等要求。
九、工程涉及不可预见的第三人合法权益问题,由建设单位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