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平安建设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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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桥街道**建设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采购单位 ****(机关)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0:18
评审专家名单 王栋臣,单明,黄红玫,顾耀忠,殷斓
总中标金额 ¥74.6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健秋
项目联系电话 0513-****0399
采购单位 ****(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濠锦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611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南路2号**大厦3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戴健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区**桥街道**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 913********247430M 青年中路153号5幢4层 95.46(均分制) 746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市**区**桥街道**建设服务。

服务范围:在辖区用人单位“****分局****派出所”的管理指导下开展勤务,配合派出所开展相关安保特勤工作。

服务要求: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合格的服务。提供的安保人员需经过用人单位面试及日常考核,对于不合格的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更换;用人单位将对安保服务人员进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直至用人单位满意为止。服务周期内,用人单位对安保服务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一周内更换到位。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单年度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并经用人单位服务评价且合格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服务期内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以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七条载明的条款内容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斓、顾耀忠、王栋臣、单明、黄红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准,100万(含)以下乘以服务费率1.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元的,以¥3000.00元计收。本次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1.119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濠锦路1号

联系人:邵骏

联系电话:186****0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南路2号**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0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健秋

电话:0513-****03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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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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