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优质校外培训机构进驻新站高新区“三点半课后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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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厅等十九部门《****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在**市注册的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已在新站高新区课后服务平台内的机构也要重新遴选。

二、现场资料查验时间及地点

资料查验采取现场形式进行(务必于当日现场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现将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时间: 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一天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地点:****学校多媒体报告****区管委会南侧)。

三、遴选要求

1.办学资质。第三方机构须为持有由艺术、科技、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核准证)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核准书有效期确保到2025-2026学年度结束有效。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且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公开运营,并作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入选**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学校****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三年内未有过被****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经历。

2.师资配置。具有与办学层次、规模、内容相匹配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任教师比例在60%以上,提供师资材料须与****学校课后服务课程师资保持一致。非学科类培训教师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和倾向,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碍,持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书、教练员职称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应证书。****小学****小学)在职教师。品行端正,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课程设置。属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满足素质教育发展需求;有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教学计划明确,课程内容有特色,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课程开设必须与核准书核准培训项目一致,不得超范围开设,如果核准书培训项目为一般或其他,需要审核部门开具允许开设的相关课程名称的证明。

4.信誉实力。办学资金稳定、经费充足,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社会声誉良好,无有效投诉,无行业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记录;近五年内无违法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年度年检合格。

5.安全管理。****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入校服务人员,应由所属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体育类机构要为学生购买意外保险,有安全管理预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进校园程序及监管措施

(一)进校原则。各培训机构根据遴选要求,在现场审核当日提供所需材料,经工作专班(由教育、体育、文旅、科技等部门成员组成)审查,最终确定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并入选课后服务机构库。课后服务机构进校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项目、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要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各校选定的非学科类****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及安全协议,其中针对收费,课程的收费标准****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核算成本并确定收费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每生每学期参加课程收费总额不超过600元(不含耗材);针对人员,学校要将参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登记造册,加强监管,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教师。

(二)规范服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确保课后服务成效。

(三)风险管控。****银行托管等方式,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发展局根据课时进度和家校满意度将费用发放至各机构对公账户。

(四)质量评估。****发展局等单位定期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学生和家长课后服务满意度测评,对学生家长满意率低于80%的个性化课程项目,第二学期不再开设,非学科类培****学校课后服务。

(五)动态管理。在学校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凡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终止与相应校外培训机构的**,并将相关情况及****发展局。****发展局终止其在本区提供课后服务,并上报市局纳入黑名单。

1.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

2.服务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3.服务过程中出现较大管理过失的;

4.服务质量、内容与承诺明显不符的;

5.把课后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

6.机构或其人员存在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7.一学期无故更换教师达2次及以上的;

8.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

9.线下收费的,拖欠教师工资的;

10.同一机构每学期家长投诉举报2次及以上,并查实的。

****学校做好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常态督查,并将非学科类****学校课后服务成效作为校内课后服务管理考核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材料

拟****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请按照遴选材料清单提供材料(具体见附件2),不按照要求提供者不予受理。

通过评审的校外培训机****区管委会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校外培训机构,确****小学课后服务入库名单,由机构自行规范录入平台。

本公告****发展局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校监科,电话:****7617。

附件:1.新站区校外培训机构入驻“三点半课后服务”平台申请表.docx

2.新站区遴选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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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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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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