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09: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项目变更公告
**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如下:
现将原公告中: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单方收取。 具体标准:以成交总价(运营期内的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0.51%;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29%;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6%;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为0.06%。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更正为: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具体标准:以成交总价(运营期内的总费用)为收费基数:标的成交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比例为2.4%;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为1.02%;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58%;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至10000万元的部分,为0.32%;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为0.12%。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50****5505
代理机构:****
地 址:****交易中心1楼****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联 系 人:翟工
电 话:0551-****3098
****
2025年8月12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