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境内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黑加油点
1.以生物燃料、醇基燃料、煤基清洁燃料、动力液、燃料油等新能源加注为掩护的固定加油点。
2.物流园区、铁路干线、国省干道、公交站附近,为运输车辆加油的流动加油点(油罐车)。
3.园区、建筑工地、大型矿山等场所对外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自建油罐。
4.伪装成快递车、冷藏车、洒水车、工程车、维修车等形式的非法流动加油车。
5.其他非法加油设施及加油行为等。
(二)黑色链条
6.以化工品等名义销售成品油、组分油的炼油企业。
7.以新能源、环保油、污油回收、废旧轮胎等为幌子,非法生产成品油、非标油的企业。
8.非法调和生产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乙醇汽油推广区域除外)、化工生产经营企业。
9.非****汽修厂等。
10.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利用油罐车非法从事零售经营活动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11.购进“不带票”成品油、篡改销售数据,以及组分油直接调****加油站。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及相关证据:
举报地址:****三楼(388室)
举报电话: 0476-****599****促进局)
0476-****069****管理局)
0476-****295****管理局)
0476-****982(旗**局)
0476-****344****运输局)
举报邮箱:****@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相关说明
1.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干扰正常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受理举报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加油行为,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合格油品,共同维护安全、规范、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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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