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公司关于核准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的请示》(鄂电司**供〔20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研究所****公司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意见》(鄂电司**供经研〔2024〕77号)批复文件为指导,现就**县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高效满足新增用户报装需求,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县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容美镇、走马镇、铁炉白族乡、五里乡、下坪乡、**镇、燕子镇、中营镇。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批配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共108项。**10千伏架空线路5.612公里;**配电变压器6台、容量1650千伏安,更换配电变压器4台、容量1000千伏安;新增台变控制箱10台;**、改造低压线路4.372公里;**、改造柱上开关25台;**、改造跌落式熔断器67组;**、改造计量装置96套。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50.08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应加**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建设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合理掌握工期,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招标内容
核准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电司**供配电〔2024〕41号)、《****公司****研究所****公司2024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的意见》(鄂电司**供经研〔2024〕77号)、《关于10千伏配电网建设项目不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质量监督、节能审查、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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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