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12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有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二十六项
问题内容:在地下水使用方面,**、**、**、**、**、**等市均存在超采问题,2020年以来多次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
整改目标:坚持总量控制、节水优先,摸清全市地下水**底数,科学评价区域内地下水**,全面落实地下水量和水位双控,严格以供定需。同时,强化县区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成效,减少地下水取水量,完成“十四五”期间省上下达的地下水超采区水量压减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政府
整改情况:
1.****水利厅地下水超采区水位变化情况通报,每季度向县区通报地下水超采区水位,以日常检查、电话通知、开会等方式督促指导**县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进度,加强地下水日常监管。
2.**县2024年关闭有替代水源的自备井10眼;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剩余52眼自备井均为水源热泵、科研等用途,符合取水政策要求。加强**县59眼抗旱应急机井管理,严格落实平时封存、旱情启用的要求。
3.****水利厅完成《**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局联合印发《**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严格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采取现场抽查等方式加强用水统计报表质量控制,完成了2025年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一二季度报表审核,2024年全市实际用水量10.97亿立方米。
4.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取用水监管,在地下水超采内地下水取水许可实行提级审批,禁止新增**业和服务业新增地下取水许可。加强对超采区内地下水取水口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载明信息取用水,坚决杜绝超许可量、超许可范围等取水行为。
5.加强地下水超采区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和用水定额管理,在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取水许可延续时,严格按照《**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先进值核定许可水量,进一步控制超采区地下水取水量。2024年以来,**县地下水超采区关闭机井28眼、自备井10眼,**县地下水超采区关闭机井8眼,并注销取水许可。
6.2024年以来,**县地下水超采区关闭机井28眼、自备井10眼,**县地下水超采区关闭机井8眼,压减水量396.35万立方米。**县地下水超采区水位进一步上升,上升幅度位列全省第一,2025年3月已退出地下水超采区。**县投资3534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建设1.63万亩,投资1627****泵站和干渠进行改造提升,投资509.1万元进行乡村灌溉渠系配套建设等工程。加强**县59眼抗旱应急机井管理,已安装计量设施,严格落实平时封存,旱情启用的要求。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水务局反馈。邮寄的日期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共5天。
受理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1—****016
联系地址:****广场****广场)4号楼8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