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
报来《****管理局关于请求立项建设**县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请示》(象应急报〔2025〕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应急信息**、应急救援力量等方面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同意建设**县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县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412-451322-04-05-176417。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县11个乡镇、1****园区以及123个村委、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内容
一是****指挥中心,包****指挥中心、建设11****中心以及1****中心,同时建设智慧应急系统,实现视频汇聚、通信融合、移动指挥、乡镇调度、数据采集和共享等;二是建****储备库,包括1****储备库(**县),3****中心库(罗秀镇、寺村镇、工业园区)和9****储备库,123****储备库建设;三是建设应急消防救援站,包括10个乡镇救援站、1****园区消防救援站建设;四是购买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无人机、抢险救援车、物资保障车、生命探测仪、应急救援照明灯、排涝设备等。
(二)建设规模
****指挥中心710㎡、11****中心共600 ㎡、1****中心50㎡,配套安装显示系统、视频会商系统、融合通信系统、会议扩声系统、集中控制系统以及卫星移动通信等设施设备。**1****储备库、升级改造11****储备库、1个工业 ****储备库共4800㎡,建设123****储备库4920㎡。升级改造10个乡镇消防救援站、1****园区消防救援站 10450㎡。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852.9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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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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