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报来《****建设局关于重新给予吉象智慧全民体育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象住建报〔2025〕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建设规划需求,同意重新审批项目建设书,《****关于吉象智慧全民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2号、《****关于吉象智慧全民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5〕19号文作废。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吉象智慧全民体育公园建设项目,2411-451322-04-01-460173。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朝南片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各类运动场地、儿童场地、绿化提升设计、智慧设施、相关配套用房等。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6953.26平方米(约160.40亩),其中河道面积22300.0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84653.25平方米。建筑部分总建筑面积为201平方米,其中:公共卫生间201平方米,共三个,尺寸10米*6.7米。室外部分主要为健身步道16277.82平方米、绿化提升11144.45平方米、休息座椅55组、休息亭6个(3米*3米)、休闲长廊3个(2.4米*20米)、智慧设施18个、健身广场3900.99平方米(3处)、篮球场1824.00平方米(3个)、羽毛球场408.00平方米(4个)、5人足球场800.00平方米(1个)、网球场420.00平方米(1个)、乒乓球场405.35平方米(11个)、气排球场72.00平方米(1个)、休息场地 2761.27平方米、儿童场地2728.39 平方米(3 处)。该项目绿化率为65.04%。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03.5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测算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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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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