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 13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体)〉〈****气象局宿舍区等1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配套)〉初步设计的请示》(象住建报〔2025〕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组织专家评估,****公司出具的《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 13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体)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 **市**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13 老旧小区主体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共改造楼栋数28栋,改造总户数312户,总建筑面积为47418.00㎡。本次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外立面改造7421.8㎡,屋面改造工程9079.16㎡,楼梯栏杆扶手除锈刷漆543m,楼梯间粉刷5251.02㎡,屋面排水管改造3655m,侧排式雨水斗194个,新增楼道感应灯172盏,新增灭火装置33套,女儿墙泛水改造130㎡,大门除锈刷漆2扇,新增老年人扶手980m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改造工程、屋面改造工程、楼梯间粉刷工程、楼梯扶手改造工程、排水管改造工程、楼道消防改造工程、楼道亮化改造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725.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01万元,基本预备费34.5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六、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财政局集资房小区等 13 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体)总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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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