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公司****公司网点店招制作安装服务,采购人为****,采购代理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网点店招制作安装服务
2.2项目编号:****
2.3采购内容:全市网点店招制作和外部形象用品
| 序号 |
类型 |
单位 |
预估数量(个) |
预估面积(㎡) |
预估单价(元/㎡) |
预估总价(元) |
备注 |
| 1 |
发光字店招制作及安装 (含基层制作和原店招拆除) |
㎡ |
350 |
1000 |
350000 |
||
| 2 |
PVC字店招制作及安装 (含基层制作和原店招拆除) |
㎡ |
132 |
750 |
99000 |
||
| 合计 |
449000 |
||||||
本次采购按照“批量+框架”模式,由招标人统签框架协议,由招标人****按照框架协议选用供应商并通过采购订单实施。框架协议有效期2年。
注:本项目按1个标包执行,中标1个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实施的单位。
3.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集团有****集团****公司、****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标书代写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5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时间),在**省**市**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或者通过上传购标所需资料至邮箱****@126.com,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标书代写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省**市**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邮 编:030006
项目联系人: 刘春芝 刘美美 贾晓丽 白雲静 郭冬冬
电 话:138****9653
--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南路支行
--账 号:914********0309907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