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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60232H | 建设单位法人:钟小强 |
| 陈韶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蕉** |
| **路48号 |
| ****佳阳(象阳)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20.32178,120.31868,120.32749,120.3409,120.34996,120.34657,120.34357,120.33662,120.33516,120.31994,120.30517,120.30395,120.28527,120.27673,120.26811,120.26593,120.25886 纬度: 27.27339,27.27745,27.28617,27.28613,27.2943,27.30162,27.30797,27.31332,27.31732,27.3317,27.33185,27.33177,27.33409,27.3284,27.32197,27.3136,27.308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3 |
| 宁环评〔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127 |
| 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6023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39262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926218 | 竣工时间:2025-04-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main/col63/2025-07/14/202********951****33806_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佳阳110kV变电站工程:**110kV变电站一座,主变规模2×50MVA;110kV出线2回,接入双岳2回;35kV出线2回,10kV出线20回,10kV接地装置2套。 (2)**双岳~佳阳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17.42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10.7km,利用已建铁塔架设单侧导线6.6km,单回路电缆0.12km。 | 实际建设情况:(1)****佳阳(象阳)110kV变电站工程:**110kV****电站一座,户外式,主变2台(#1、#2),容量均为50MVA。110kV出线2回,采用GIS配电装置;35kV出线2回;10kV出线20回。 (2)双岳~佳阳(象阳)110kV I、II回线路工程:线路路径总长17.529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10.713km,利用已建35kV前沙II回(本期升压运行)铁塔架设单侧导线6.682km,**双设单挂架空线路0.05km,**单回电缆线路0.084km。 |
| 线路路径局部微调,线路路径总长增加0.109km,其中**双回路增加0.013km,利用已建铁塔架设单侧导线增加0.082km,**双设单挂架空线路增加0.05km(环评阶段将此段作为双回路计入规模),**单回电缆减少0.036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应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按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随意占用红线。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不得擅自破坏和改变生态红线的生态功能和用途。料场、牵引场和张力场等临时施工场所不得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应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应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修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③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施工行为规范,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 | 实际建设情况: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严格落实了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未随意占用红线。未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没有破坏和改变生态红线的生态功能和用途。料场、牵引场和张力场等临时施工场所没有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修复。合理安排了施工时序,避开大雨天施工。③加强了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施工行为规范,未发生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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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无 | 站内已建设1座化粪池,变电站值守人员及运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 无 |
| 1 | 低噪声主变 | 象阳110kV变电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四周声环境保护目标测点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架空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 低噪声主变 | 象阳110kV变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变电站四周声环境保护目标测点处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架空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测点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变电站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变电站内已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应严格落实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按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有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随意占用红线。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不得擅自破坏和改变生态红线的生态功能和用途。料场、牵引场和张力场等临时施工场所不得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应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应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修复。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③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施工行为规范,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 | ①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塔基工程严格落实了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未随意占用红线。未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没有破坏和改变生态红线的生态功能和用途。料场、牵引场和张力场等临时施工场所没有设置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②严格控制了施工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施工占地表土剥离后单独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生态修复。合理安排了施工时序,避开大雨天施工。③加强了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格施工行为规范,未发生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行为。 |
| 1 | 主变压器下方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变压器周边范围、事故油池及集油管的防渗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事故废油经收集后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 | 本期主变压器下方均已设置事故油坑,并设有1座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能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变压器周边范围、事故油池及集油管的防渗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电站暂未产生事故废油,后期运行中产生的事故废油经收集后应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做好记录。****电站暂未产生废铅酸蓄电池;变电站后期运行过程中若产生废铅蓄电池将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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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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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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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电站工程:①****电站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站区的施工活动于围墙内进行。②施工结束后,对主变压器场地下方铺设卵石,其余进行硬化处理;在站址四周设置排水沟、护坡、敷设碎石等,搞好站址周边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③变电站施工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松散土要及时清运,或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④站区建设区施工**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站内空地,采用密目网苫盖与装土编织袋拦挡进行防护,施工期间在站内开挖临时排水沟,修建站外混凝土排水沟和站内排水管,对站外填方边坡和挖方边坡修建预制块骨架;施工结束后对站内空地采用碎石压盖,对站外综合护坡及空地覆土,并铺设草皮绿化。 线路工程:①合理确定基面范围,充分利用原状土力学性能,提高基础抗拔能力,加强基面排水;②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注意组塔过程中组装器具、塔材的堆放、拦挡措施,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征地范围内;③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等临时占地应选择现有空地,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临时占地。④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人员对绿地的践踏,施工时合理堆放弃石、弃渣,以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对施工临时场地进行全面清理,施工结束后采用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及时恢复临时占地原貌及原有使用功能。⑤塔基开挖时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土石方临时堆放要采取挡土墙和土工膜覆盖等措施;填埋基坑时分层填埋,注意夯实,将剥离的表土最后填埋,并进行植被恢复;塔基开挖后根据地形修建护坡及截洪沟,防止因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⑥尽量不开辟新的临时施工便道,尽量选择缓坡地段设置道路,避开植被良好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在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原貌恢复,减少裸露地面面积。采用钢板铺设牵张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重新疏松土地,可恢复原有土地功能。⑦电缆线路施工料场尽量选择周边现有空地,施工材料运输应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占地。⑧电缆敷设结束后应及时对电缆隧道区域进行覆土固化、植被恢复。⑨土石方开挖应避开梅雨及台风的降雨季节,现场施工时若突遇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及时终止施工,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对施工场地采用塑料薄膜进行临时遮盖;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松散土要及时清运,或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⑩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伤及野生动物,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有限;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基本能够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同属沿海基干林及规划中的生态保护红线): ①线路跨越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时,将考虑林木的生长高度并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保留最大垂直距离4.5m、最大风偏净空距离4.0m高跨设计,通过加高铁塔、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的方式,线路需满足高跨公益林的要求并保留安全裕度,运行期不进行修剪。②线路跨越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时,不在其中设置牵张场、施工料场,利用现有道路,施工材料由人力、畜力运至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的塔位处。③在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应在塔基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措施,划定作业范围,禁止越界施工。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杜绝施工人员在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乱丢弃各类垃圾等。④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控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避免乱堆乱放、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情况发生。⑤加强输变电工程维护人员管理,划定维护人员行走路线,规范维护人员行为,尽量减小输电工程维护工作对土地**的占用。同时,加强管理、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进出此区域时,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尽量控制在较小范围,避免对运行通道内的动植物及非生物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变电站工程:①****电站施工占地进行了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安排合理,将变电站工程临时占地设置在征地范围内,站区的施工活动在围墙内进行;②施工结束后,对主变压器场地下方铺设卵石,其余进行硬化或碎石化处理;在站址四周设置排水沟、敷设碎石等,站址周边采取了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③变电站施工选择了适宜的施工季节,避免在大雨天进行施工,准备了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土方工程集中作业,缩短了作业时间。松散土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及时采取了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④站区建设区施工**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站内空地,采用了密目网苫盖与装土编织袋拦挡进行防护,施工期间先行开挖临时排水沟,修建站外混凝土排水沟和站内排水管,对站外填方边坡和挖方边坡修建预制块骨架;施工结束后对站内空地采用碎石压盖或硬化,对站外综合护坡及空地覆土。 线路工程:①合理确定了基面范围,充分利用原状土力学性能,提高了基础抗拔能力,加强了基面排水;②控制了塔基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组塔过程中组装器具和塔材的集中堆放,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拦挡,减少了对地表的扰动,将工程临时占地合理安排在用地范围内;③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等临时占地选择设置在现有空地,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减少临时占地。④在施工过程中限制了人员对绿地的践踏,施工时合理堆放弃石、弃渣,以免土石滚落对植物造成伤害。对施工临时场地进行了清理,施工结束后采用了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措施,及时恢复了临时占地原貌及原有使用功能。⑤塔基开挖时先行剥离表土,表土集中堆放,尽量保持坑壁成型完好,土石方临时堆放采取了挡土墙和土工膜覆盖等措施;填埋基坑时分层填埋后夯实,将剥离的表土最后填埋,并进行植被恢复;塔基开挖后根据地形修建了护坡及排水沟,减少了水土流失。⑥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临时施工便道,选择在缓坡地段设置道路,施工临时场地避开了植被良好区域和基本农田区。在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了原貌恢复,减少了裸露地面。采用钢板铺设牵张场,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重新疏松了土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⑦电缆线路施工料场选择在周边现有空地,施工材料运输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⑧电缆敷设结束后对电缆隧道区域进行水泥固化,并对电缆管廊两侧施工区域进行了植被恢复。⑨土石方开挖避开了梅雨及台风的降雨季节,现场施工时若突遇暴雨等极端天气,及时终止了施工,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和遮盖;土方工程集中作业,缩短了作业时间。松散土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采取了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⑩施工中控制了声源,选取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了强噪声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工程施工过程中未伤及野生动物;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基本恢复了原有生态功能。 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同属沿海基干林及生态保护红线): ①线路跨越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时,考虑了林木的生长高度并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高跨设计,加高了铁塔、提高了导线对地高度,线路满足高跨公益林的要求并保留了安全裕度,运行期非必要不进行修剪。②线路跨越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时,没有在其中设置牵张场、施工料场,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施工材料由人力、畜力运至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的塔位处。③在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附近施工时,在塔基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围挡措施,并划定了作业范围,没有越界施工。控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施工人员没有在公益林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倾倒废弃物、乱丢弃各类垃圾等。④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控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了必要的管理监督,未发生乱堆乱放、破坏植被和猎捕动物的情况。⑤加强输变电工程维护人员管理,划定维护人员行走路线,规范维护人员行为,减小输电工程维护工作对土地**的占用。同时,加强了管理、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进出此区域时,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避免对运行通道内的动植物及非生物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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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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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电站各功能区,****电站厂界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②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有关部门申请划定电力保护区,****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塔杆应按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装置,做好附近居民的安全宣传。③****电站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限值,居民区线路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非居民区(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kV/m。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象阳110kV变电站各功能区布置合理,站址四周建设了围墙,主变布置在站区中央,通过周围建筑和距离衰减作用有效减少了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变电站站界四周及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均能够满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②变电站及线路建成后,建设单位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向规划部门申请划定了电力保护区,禁止在电力保护区内兴建其他建筑物,变电站及线路附近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均符合相应评价标准;线路塔杆已设置了警示标识,对附近居民进行了安全宣传。③根据本项目验收检测报告,变电站站界四周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5.9V/m~32.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μT~0.506μT;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1.4V/m~2.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μT~0.037μT;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0.5V/m~933.5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14μT~0.263μT;电缆线路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为243.2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491μT,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线路线下工频电场强度为352.7V/m~1404.8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06μT~0.284μT,能够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养殖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10kV/m的控制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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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