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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2027年度除湿系统技术**及采购答疑公告1
各投标人:
******公司2025-2027年度除湿系统技术**及采购(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P21 3.5 资格审查资料中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P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 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业绩中;中描述为“合同”。请问以哪个为准标书代写
答:如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以及评标办法中对业绩的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如没有明确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正文3.5条款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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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