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5〕6号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175号),****决定征收猴石镇长甸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猴石镇长甸村,面积0.2639公顷(详见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

现状地类及面积为农用地0.2639公顷(其中旱地0.0530公顷、乔木林地0.1579公顷、其他林地0.0530公顷)。

三、征收目的

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175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征收土地用于****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补偿方式:此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给****委员会,****村委会发放给被征地农民。

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府发〔2024〕10号),猴石镇长甸村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IV级50元/平方米。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50元/㎡×20%,共计2.6390万元;

安置补助费:50元/㎡×80%,共计10.5560万元;

土地安置补偿总费用:13.1950万元。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对征收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采取货币形式一次性进行安置。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关于印发**县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8〕27号)和《****关于调整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东政发〔2021〕23号)文件执行。

六、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七、其他事项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根据《自然**听证规定》,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以书******局,******局组织召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

2025年8月1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12
其他公告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