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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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项目编号:****


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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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章):****

日期:2025年8月12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受****的委托,****就其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5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7393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预算价的92%,即为54.96万元,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80日历天。

7、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磋商。

9、不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文汇西路155****广场9-818室)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代理机构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电子邮箱:****@qq.com,****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资料。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徐女士189****584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文汇西路155****广场9-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5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文汇西路155****广场9-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供应商须自行查勘现场,合理报价,所有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内容。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公道镇人民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文汇西路155号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徐女士

电 话: 189****9309、189****5842




****

2025年8月12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1)代理费计算方式:成交价×1%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

(3)成交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由采购人重新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磋商;

(4)代理服务费不在分项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4.4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财政局关****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拒绝接收。)

1.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3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不收取 磋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小组进行评审。

2.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小组要求的供****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磋****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政府”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cn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cn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以及通用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合同编号:




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施工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


承包人:



2025年 月 日


合 同 协 议 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相关的部分);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和解释,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根据工程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方式按3﹕3﹕2﹕2进行付款,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3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3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二年且结算审计完成后在春节前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三年后在春节前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保修期满付清。承包人提供相应完税发票是每次工程款支付的前置条件。未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4.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总工: 。

5.质量要求: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质量要求“合格”。

6.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2025年 月 日,总工期为80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自动生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六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一部分。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2025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施工 标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如下合同:


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 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人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者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者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方便等。


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者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施工队伍。


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为止。


本合同作为 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2025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的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承包人职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拼比。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者妨碍治安行为。


承包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者》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措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2025年 月 日

合同正文: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包人:****

地 址:公道镇人民西路3号 邮政编码:

2

1.1.2.6

监理人:由发包人另行委托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在签订本合同后14天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7天内。

9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 0.2 %签约合同价/天

10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元/天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签约合同价


13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或增加收益的 /%给予奖励

14

16.1

合同期内不调价

15

17.2.1(1)

开工预付款金额:/ %签约合同价

16

17.2.1(2)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18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 /万元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天

20

17.3.4

本工程付款方式按3﹕3﹕2﹕2进行付款,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3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3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二年且结算审计完成后在春节前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三年后在春节前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保修期满付清。承包人提供相应完税发票是每次工程款支付的前置条件。未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21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 3 %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

√否

22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4 份

23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4 份

24

18.2(2)

竣工资料的份数: 4 份


25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26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27

19.7(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28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2.5‰

29

20.4.2

第三方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


工伤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不含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的2.5‰报价,为不可竞争费用。

30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

31

补充的其他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 (苏交规〔2012〕5号)补充如下: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交工验收报告90日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在使用过程中,发包人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以及已修复的部位或者部件仍然存在缺陷的,承包人应当负责修复,直至质量检验合格为止。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当共同查清缺陷及其原因,因承包人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检验的费用。因发包人造成的,由发包人承担修复和检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发包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合理利润由承包人承担。

因事故、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坏,由发包人负责组织修复,承包人不承担费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 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 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和约定,应对照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与“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为准。



1.一般约定

第1.1.2.2目补充:

发包人:****

1.1.3工程和设备

第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除发包人同意外,承包人不可将施工现场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的目的,不得将永久占地范围内的用地作为预制场地。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2依法纳税

本项补充:

中国政府(**省)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下向承包人征收的所有税金及其他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摊入各工程子目的单价中。

4.1.8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款细化为:

(1)几个承包人在同一区域施工时,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的衔接提出指示,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应认为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计列。

4.1.10其他义务

4.1.10(1)款约定为: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承包人应仔细研究本标段的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信息管理措施及施工计划(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并报监理人批准后严格执行,以保证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为执行本款要求而发生的费用均应认为已含入承包人的报价之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凡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而造成本合同工程的一切损失、工期拖延及施工费用的增加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b、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确保工程质量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要求,特别是关键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

考虑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发包人可能提出一些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承包人必须按新的技术指标执行。在工程质量要求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即使发包人或监理人对施工工艺指标提出了特别要求,承包人也不得就此要求发包人给予额外费用补贴,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所报单价或总额价中。

c、承包人应接受质监机构及行业管理机构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支付,并应自费拆除重建。

d、承包人必须建立针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e、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为此,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f、承包人应对本合同段的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否则,承包人与委托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g、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试验场地、设备及人员等。承包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计列。

h、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指示下,为本项目其他工程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承包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含入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发包人不再单独计列。

i、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管线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管线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公路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j、对于标段中与既有道路、铁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和交通的安全并设立规范的禁示和指示标志。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k、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l、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矛盾和阻工问题,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协助做好协调工作。发包人的协调不免除承包人自行解决矛盾的任何责任。

4.2履约担保

本款补充: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发包人提交10%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同时通知监理人。****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银行级别:****银行****银行****银行。

4.3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6 承包人员的管理

本款补充4.6.6项
4.6.6 该工程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岗到位,保证每月不少于22天在工地现场,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每更换一次罚款人民币10万元。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款补充第4.8.7项:

4.8.7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或授权的项目副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苏建管【2016】707号文及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劳务用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劳务用工工资等费用,且应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劳务用工工资,如果出现此种现象,一经查实后,一律通报并责令承包人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在必要时,业主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将报交通主管部门。

4.11不利物质条件

第4.11.3项约定为:

本项目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范围包括:图纸中已明确指出的不利的地下和水文条件。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补充第5.1.4款

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按投标函附表中所报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时间向现场调遣或租用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将按第22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函附表的要求提供了上述机械、设备和仪器,但监理人认为仍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并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调遣或租用某些设备、仪器。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否则将按第22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在工程所在地办理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相关手续,接受监督与管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擅自撤离本施工现场。当工程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或暂缓施工,承包人有义务降低损失,经监理人同意后,可撤离不必要的机械、设备和人员。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6.3款细化为:

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时间向现场调遣或租用主要施工机械及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不得拖延、短缺或任意更换,否则将按第22.1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机械、设备和仪器,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仪器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机械、设备和仪器,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指令后应立即执行,否则将按第22.1款视为承包人违约。

7.交通运输

补充第7.2.3款为: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一切施工作业所需的临时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对所使用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或按需要由承包人自建的或借用、占用、利用当地的所有出入现场的临时道路和桥梁进行养护和维修,直到工程竣工,并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上述临时道路的使用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它开支。

第7.5细化为:

承包人出入现场、施工运输,使用地方道路或航道时,应认为承包人已接受原有地方道路、桥涵、排水沟、航道等是完好的,承包人应负责自费与地方协调、改善、加固并养护,因承包人出入或施工运输使用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处理。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使用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a)当施工期间,承包******部门协商下,采取足够的引导交通措施;

(b)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上在高峰时的运输。

8.2施工测量

补充8.2.3、8.2.4款:

8.2.3承包人负责提供与放样工作有关的劳务、机具及仪器设备。应经常对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定期检查与校正,填写检查证书报监理人核查。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线形出现超出合同规定的误差,一经发现,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到监理人认为符合合同规定为止。

8.2.4承包人应当将每次施工测量资料报监理人审核,对于重要的主体工程的施工测量资料,应至少在48小时前通知监理人进行复测。

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本款补充: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进行核实,发现错误,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和发包人,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9.3治安保卫

补充9.3.4项:

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以及对任何缺陷做必要的补救,均应以不使下述各方面遭受不必要的和不恰当的干扰为条件:

(1)公众的便利;

(2)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小道的进入使用和占用;

(3)河流、航道、铁路、城镇道路和其他公共交通运输线路等;

(4)区中或地下的属于公共、团体或他人的管线和设施。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但由于发包人或监理****设计所引起的必然影响除外。

10.1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将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应报送监理人审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指项目所在地30年以上一遇的罕见气候现象【包括发生烈度七度(含七度)以上地震、龙卷风、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的延误的情况】。

上述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

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

b.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a)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人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还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异常气候在每一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c.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

14.试验和检验

补充第14.5~14.7款:

当承包人与监理人就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发生争端时,监理人可以将材料或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托给一家独立的检验单位。该检验单位****监督局和专业机构的认证资格。当该独立检验单位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结果证明监理人检验的结果是正确的,则承包人应接受监理人的指令,并承担委托检验费,否则,委托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补充第14.6款:

承包人在现场设立的试验室必须满足“**省交通厅文件(苏交质(2006)45号)”的规定。

补充第14.7款:

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有关试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但不得对因此可能发生的人工、机械闲置损失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本专用条款约定为:

变更的项目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采****运输部颁布的概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定额以及施工当期材料指导价(见16.1款)编制的本变更项目的预算乘以本合同段竞标价系数(合同段中标价与控制价上限的比值)计算。

16.1价格调整

在合同执行期间,由承包人自主采购的材料价格涨落等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发包人对合同价格按照以下方法予以调整,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有新的调价规定政策,可以在协商一致后按新规定执行。

施工期间对主要工程材料因价格涨跌所产生的价差,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材料价差调整:不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17.3 工程进度付款

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2)款内容细化为:

“(1)如果该付款周期应结算的价款经扣留和扣回后的款额少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则该付款周期监理人可不核证支付,上述款额将按付款周期结转,直至累计应支付的款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列明的进度付款证书的最低金额为止。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在承包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发票后,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17.3.4工程款支付计划:

本工程支付方法为:按3﹕3﹕2﹕2进行付款,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3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在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3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二年且结算审计完成后在春节前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80﹪;交工交付之日起满三年后在春节前付至工程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保修期满付清。承包人提供相应完税发票是每次工程款支付的前置条件。未支付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17.4质量保证金

第17.4.1项细化为:

质量保证金包含在未支付款项中。

18.7 竣工验收

补充18.7.3款:

为完成合同工程而由承包人实施的临时工程,工程竣工之后经监理人批准不须拆除的,其所有权归属发包人。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偿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保险费率:在项目合同条款中约定2.5‰。保险期限:开工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最低保险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偿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承担。保险费率:在项目合同条款中约定2‰。保险期限:开工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根据“苏人社函[2025]1号《****保障厅关于确定2025年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工伤保险费在第100章101-1-c子目中单列报价,按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不含保险费、安全生产费)的2.5‰计算,为不可竞争费用。

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本款细化为: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偿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按下列对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的规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

1、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合同工程或其组成部分,或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属于发包人的风险除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19缺陷责任和保修责任”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2、由于发包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a、由于本款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中的任何一种已投保的发包人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公司****公司提出索赔。****公司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公司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事故损失或损害,已投保的保险无法赔偿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c、由于本款规定的发包人风险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发包人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d、由于发包人风险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款(a)或(c)(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3、属于发包人的风险包括:

a、地震、海啸、龙卷风及其他自然灾害,但承包人从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中能合理预见或能合理采取防范措施的自然灾害除外;

b、雷电、火灾、爆炸,但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火灾和爆炸除外;

c、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d、战争、政变、征用、罢工、暴乱、骚乱,但纯系承包人由本合同工程施工引起的骚乱除外;

e、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f、除合同规定者外,永久工程的任何区段或单位工程被发包人使用或占用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g、属于本工程设计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除外);

上述a~c项风险应按照第20条的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4、但是,由于下列情况本应却未能从承保人处收回偿额,应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a、承包人未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事故情况;

b、承包人未履行保险单中规定的被保险人的义务。

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项补充:

本项所述(1)、(4)目风险应按照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保险,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能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本项(1)目补充:

a、由于合同条款第21.1.1项中的任何一种已投保的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监理人和保险人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能从保险人收回的免赔额部分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超过保险人最高赔偿限额的损失部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b、由于合同条款第21.1.1项中的任何一种无法投保的不可抗力风险造成的上述损失或损害,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范围内弥补损失或损害。同时,监理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确定合同价格的增加额,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c、由于不可抗力风险和若干其他风险结合而造成的上述损失和损害,在按照本目(a)或(b)(视情况而定)进行处理时,应考虑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按比例承担的责任。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

如果发生22.1.1款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发包人可视承包人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发包人可按签约时签约合同价的1%—10%的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履约担保中或在计量工程款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若承包人未经批准擅自撤离工地,发包人可除扣除承包人的全部履约担保(含现金担保)和剩余工程款项之外,并不承担承包人与其它承包人、供货商等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也不赔偿任何费用。

(2)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余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人应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报发包人批准后从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人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3)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人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任何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第22.1.4和22.1.5款的规定办理。

此外,当承包人发生了下述违约现象之后,发包人可依据下列具体情况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1)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按5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其他工地主要人员(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将按2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

(2)无论是否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同意(特殊情况除外),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工地人员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按10万元/人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其余人员(指投标书中所列安全员、结构工程师、道路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财务负责人等)每更换一人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违约金5万元。若出现项目经理(不含项目副经理)、总工均更换的情况,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不进行处罚,但需履行变更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3)承包人在监理人规定的截止日前,投标函附表表7所列的主要机械及试验、测量设备不能按时进场,每迟到1天,发包人将按照该设备的台班费的三倍扣除违约金,直到设备进场为止。

(4)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和材料试验、质检仪器设备撤离现场,发包人将按该设备的重置价值从工程期中支付款中扣除违约金。

(5)在工程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并提交监理人批准,并努力完成工期目标。若承包人不能完成工期目标,则按5000元/天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提前完工交付奖励1000元/天。

(6)在施工期间,承包人若违反施工操作及管理程序,一经发包人发现,则按50000元/次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果在各种报表及检查试验记录中自己作假或诱导监理人作假,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按每次10万元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或抽查,如发现承包人出现降低施工标准或偷工减料或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发包人将按每次10万元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未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周边环境遭到破坏或污染,经监理人认可后,每次按照100000元/次的标准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

补充25款为:

25廉政建设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苏交监察〔2007〕13号发布的《**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补充27款为:

27履约考核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包人将****交通运输局相关履约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履约考核,并将履约考核结果上报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计入承包人信用档案。

补充28款为:

2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执行《**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管【2016】707号文,见附件六。


第四章 项目需求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本工程老桥位于**市公道镇夏庄路,位于公道镇**村,S611省道公道河大**侧,公道**侧,现状夏庄桥为一跨拱桥,桥长约10m,桥梁总宽约4m,两侧简易栏杆宽2*0.25m,跨越河道为地方生产河,无通航等级要求,河道常水位为2.66m。桥梁宽度较窄,难以满足通行需求,桥梁技术状况较差,需拆除重建。

**桥梁全长16.04m,桥跨布置为1*10m,桥梁全宽7.0m,横向布置为:0.5m护栏+6.0m混行车道+0.5m护栏。上部结构采用10m现浇空心板梁,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天然地基。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限价:59.7393*92%=54.96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设计标准

1、桥梁汽车荷载:公路-Ⅱ级

2、桥梁宽度:0.5m防撞护栏+6m混行车道+0.5m防撞护栏。

3、本桥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100年,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环境类别为Ⅰ类;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栏杆、伸缩装置、支座等为15年。

4、地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峰值为0.15g。

5、桥面横坡:车行道双向横坡1.5%。

4、建设内容:拆除原拱桥、**钢筋砼承台、空心板梁、浇筑砼桥面层、锥护坡施工、交通标志牌设置、绿化防护等。


技术要求(项目需求)

1、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中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均应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

2、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完成施工。

3、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及招标清单进行施工。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现场变更签证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确认后实施,未经招标人及监理确认实施的一律不付该项工程款。

5、勘察现场

(1)考虑到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踏,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施工队伍的配合与衔接及任何其他(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临时设施、脚手架及现场运输设备、****政府部门规定而造成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合同价格标准

1、本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2、本工程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不调整。


变更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由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投标文件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投标文件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审计单位审核后,按投标文件中的让利幅度同比率进行下浮结算。


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人编制报价工程量清单时,只需按照设定的格式填入单价或总额价(招标人指定单价项目,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改(包括细目名称、细目号、工程数量及指定单价项目的单价、运算定义等)。若投标人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或者投标人的报价发生了算术性修正,属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人填报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相关规定,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开标、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第九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三、评分标准

项 目

评 分 标 准

价 格 (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施工组织设计(49分)

施工总体部署方案(6分)

对整个建设项目全局作出的统筹规划和全面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组织、劳动力调配计划、周转材料调配计划、现场及运输组织、施工总体安排等。

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描述基本到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

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不到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2分;

方案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主要施工方法(7分)

针对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

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描述基本到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不到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得3分;

方案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工期保证措施(6分)

包括但不限于工期目标、承诺、工期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管理等,应绘制符合项目工期要求的进度计划表及横道图。

措施计划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可行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6分;

计划安排较为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全面,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

计划安排略有欠缺,保证措施不够全面,可行性不强的,得2分;

计划安排不太合理,保证措施不全面,可行性差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质量的保证措施(6分)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材料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控制方法、质量检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质量保证经济措施、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等。

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得6分;

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描述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

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不到位、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

措施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6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全面,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针对性强的,得6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较为科学、合理,描述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的得4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

措施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完善,使用方案详细且针对性强,技术人员配备合理、考虑周全的得6分;

拟投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劳动力较为科学、合理,管理制度及方案较为完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的,得4分;

拟投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安排一般的,得2分;

拟投入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较弱,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7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

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7分;

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描述基本到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性一般的得3分;

方案简单,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实施难度的得1分;

无内容不得分。

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安排合理、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安排较为合理、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操作性性一般的得3分;

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欠缺,操作性有缺陷的得2分;

无内容不得分。

企业实力(21分)

项目管理机构(8分)

项目经理具备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


项目总工具备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


项目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除外)具备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提供相关证书以及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类似业绩(10分)

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类似公路工程的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体系认证(3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提交,过后概不接受。

2、评标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和原件)的,不作为评标依据,不得分。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副)本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资信证明文件



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报价表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6




7




8




9




10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二、资信证

二、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投标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备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 目 名 称





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_______(项目编号及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格式一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

1、 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 参加****组织的采购编号为****政府采购活动。

2、 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 1全称) 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 部分工

作,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供应商单位 2全称) 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 部分工作,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 联合体中各供应**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



供应商全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注: (1) 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www.****.cn/zwgk/2011-07/04/content_****747.htm

3、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4、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声明函应涵盖本项目(分包)所有工程(服务),否则价格不作扣除。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200000

100≤X<1000

X<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5000≤Z<10000

2000≤Y<5000

Y<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8000≤Z<120000

100≤Z<8000

Y<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第一轮报价



大写:


小写: (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


是否中/小/微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备 注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磋商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

2、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磋商中的最后报价。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即按照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填报,分别填报单价和合价,要求填报完整,漏报项视为价格已分摊到其他清单项中。

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没有的应注明“无”字样,不得缺项。

2、报价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该表中的报价应与磋商文件中的报价完全一致。若有优惠条件请注明。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及税金、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力费、安装费、资料费、质保费、综合费用等直至完全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

4、成交服务费及项目咨询费不在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

5、供应商成交后根据本单位的最终总报价和首轮明细报价,自行调整各明细单价(原则上除不可竞争费外,其他各分项报价同比例下浮)直至合价和最终总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相符,报采购人和预算编制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后期根据审核后的明细报价。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磋商要求

响应承诺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注:1、按照项目需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

磋商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磋商响应货币






其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12
招标公告
公道镇夏庄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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