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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各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初审,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初步确定13人符合补偿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 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如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电话:0717-****986。
附件:**县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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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