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湛头滞洪区(****求)建设工程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湛头滞洪区(****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2422.00万元,其中**工程费:21069.41万元,招标预算价: 19893.8408 万元,预留金: 600万元,暂估价:2.8739 万元”,更正为“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2422.00万元,其中**工程费:21069.41万元,招标预算价: 19154.0067 万元,预留金: 555.4569万元,暂估价: 9.470465 万元”。
2.原招标文件“ 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捌佰玖拾叁万捌仟肆佰零捌元整(¥****38408元),预留金人民币(大写): 陆佰万元整(¥ ****000元),暂估价人民币(大写):贰万捌仟柒佰叁拾玖元(¥28739元 )”,更正为“ 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壹亿玖仟壹佰伍拾肆万零陆拾柒元整(¥****40067元),预留金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伍万肆仟伍佰陆拾玖万元整(¥ ****569元),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玖万肆仟柒佰零肆元陆角伍分(¥94704.65元 )”。
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总说明)、图纸等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更正为“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完工)、技术负责人(完工)的身份以“**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更正为“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完工)、技术负责人(完工)的身份外,“**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6.原**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按最新投标文件组成设置调整,增加扩展项(如空间不够可调节到其他位置,投标文件标明即可),总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如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更正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如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且该项目负责人的实际年龄与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之和不得超过65周岁”,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标书代写
8.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其他内容不变。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