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请2024年研发机构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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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研发机构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县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澄府办规〔2025〕2号)、《**县研发机构奖励实施方案》(澄科工信规〔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请2024年研发机构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奖励对象应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

1.**县范围内的纳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研发机构经省科技厅备案为企业研发机构;

2.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 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未发生较**全事故及以上、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在省科技厅完成备案程 序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省科技厅备案研发机构文件或省级创新平台认定文件;

(四)收据。

四、申请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7:30标书代写

五、申报审核

(一)发布通知。****发布申报通知;

(二)提交申报。申请单位8月22日前登录**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网址https://hqzc.****.cn/);

(三)部门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奖励的企业名单;

(四)结果公示。拟奖励企业名单在**县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六、其他要求

(一)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影响执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报告;接受资金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评估等工作。

(二)申报单位须对资金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使用奖补资金的企业,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申请书样本

2.收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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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

(联系人:黄法,联系电话:177****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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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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