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 ********加油站归属**市**市管辖,成立于2000年12月18日,位于**省**市**市龙东路133号,****加油站,企业类型****公司,负责人孙智鹏,现有职工5人,主要经营汽油、柴油等。 2024年10月14日,********加油站****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烟危化经【2022】140055号),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经营方式: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 2024年11月05日,********加油站****商务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鲁油零售证书第****081002号),有效期自2024年11月05日至2029年11月05日。 ********加油站于2025年03月24日取得了**恩博利****公司****加油站《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检测结论为:建筑物防雷装置符合现行国家防雷规范标准要求,有效期自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9月26日前。 2023年10月25日,********加油站在****管理局完成了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X370********059。 该加油站自2022年06月换证以来,加油站新增了2个汽车充电桩、1台箱式充电变压器、4个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工程施工单位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工程设计单位为**哈天源石化****公司****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并于2024年1月11日出具《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2024年4月1日,该加油站取得**筑本****公司出具的《设备变更安全评价报告》,新增的汽车充电桩、箱式变压器的设备设施变更后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该加油站在92#双枪汽油加油机旁立柱上设置1个可燃气体报警器。 | ||||
| 姓名 | 安全评价师 (填写执业证书号) | 是否为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 项目组长 | 张光玉 | 110********00253 | 是 | |
| 项目组成员 | 王 伟 | 201********0000882 | 是 | |
| 张 振 | 201********320********002832 | 是 | ||
| 刘昕娅 | 202********000002519 | 是 | ||
| 高树敬 | 120********01099 | 是 | ||
| 卓艺乔 | 202********000005048 | 是 | ||
| 报告编制人 | 卓艺乔 | 202********000005048 | 是 | |
| 报告审核人 | 韩 宾 | 110********00190 | 是 | |
| 技术负责人 | 祝培松 | 080********01022 | 是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国平 | 110********02223 | 是 | |
| 技术专家 | 无 | 专业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时间 | 到现场人员 | 主要任务 | |
| 2025年5月 | 张光玉、卓艺乔 | 现场考查、检查等 | ||
| 安全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25年5月28日 | ||||
| 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 | ||||
| 评价结论:********加油站符合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安全要求。 | ||||
| 整改情况复查表 | |||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企业整改措施 | 复查情况 |
| 油气回收的排气管、回收管、进气管阀门未张贴“常开”标识。 | 油气回收的排气管、回收管、进气管阀门应张贴“常开”标识。 | 已整改。油气回收的排气管、回收管、进气管阀门已张贴“常开”标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