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推广中心2025年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二、项目预算:20万元。
三、申报单位条件:
1.具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2.2025年苗种药残检测合格;
3.符合《**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皖农渔〔2020〕90号)要求,苗种产地检疫合格;
4.****种场证明或者提供亲本来源证明(放流物种亲本应来源于放流水域原产地天然水域、水产种质******原种场保育的原种)。
四、工作要求
1. 供应商需提供的鲢鳙鱼苗,规格3-4cm的不少于100万尾、鲢鳙鱼苗规格10cm以上的不少于30万尾,在2025年8月底前送至指定地点(升**水域),具体时间地点依****推广中心通知,并提供增殖放流滑道;
2. 鱼苗运输时间必须控制在两小时之内;
3. 放流时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放流苗种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药残检测合格证明****总站出具)及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现场公证。
五、报价文件组成
1. 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3. 2025年苗种药残检测合格证明。
4.****种场证明,或亲本来源证明。
六、采购程序
1. 提交材料: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8月18日前递交报价****推广中心(**市**区长**路106号长江大厦8楼813室),逾期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查和价格遴选。********小组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报价等进行审定,有效最低综合单价者(项目预算资金/放流所有规格品种苗种总量)确定为本次中标单位。
3. 网上公示。对本次中标单位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入选的供应商提供增殖放流鱼苗工作。
联系人:朱成飞,联系电话:0566-****915。
附件:2025****推广中心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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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