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堤防水毁灾后恢复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表行政许可承诺书

审批
四川-雅安-汉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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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堤防水毁灾后恢复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表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布时间: 2025-08-12 14:51

水土保持报告表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项目名称

**县堤防水毁灾后恢复工程

建设地点

**县安乐镇。其中第一段起点坐标为102°44′55.16″E,29°26′22.28″N,终点位置坐标为102°44′29.71″E,29°26′9.16″N;第二段起点坐标为102°44′25.59″E,29°25′23.80″N,终点坐标为102°43′46.42″E,29°24′12.10″N。

区域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

方案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大美** https://hym.****.com/cms/content/****8569?%20agent=wx

起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

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71100Y

地址:**县富林**汉大道二段171号附1号1栋

法人代表:刘健 联系电话:0835-****850

身份证号码:513124********247X

授权经办人姓名:李正冰 联系电话:158****0713

身份证号码:513124********0056

生产建设

单位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总局****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289万元。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它需要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刘健

生产建设单位:****

2025年7月8日

审批部门

许可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准予许可。

本许可仅用于本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项目建设涉及应由安全、生态环境、林业、自然**等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内容,建设单位须按照上述部门的工作要求分别完善相关手续。

公章:****审批局

2025年7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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