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化服务组织及服务供应商:
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购买**区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晚稻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作业面积0.133万亩,总金额7.98万元。现向社会服务组织询价,请有意参与购买本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及供应商于2025年8月20日前(****公司报价材料送至******保护中心。
未尽事宜请联系******保护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云武,135****1899。
附件:**区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 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晚稻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需求表
****农业农村局
2025年 8 月11日
附件:
**区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晚稻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
服务需求表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要求 |
| 1 | **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晚稻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 | 0.133 | 万亩 | 1、采用无人机在指定区域进行水稻重大病虫害全程统防统治服务,防控面积:0.133万亩(0.665 万亩次)。 2、需防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稻飞虱、稻瘟病、纹枯病。 3、防治所需农药要求如下: 3.1 11.6%甲维﹒氯虫苯 亩用量50毫升; 3.2 29%杀虫双 亩用量80克; 3.3 80%烯啶﹒吡蚜酮 亩用量15克; 3.4 40%戊唑﹒咪鲜胺 亩用量40毫升; 3.5、飞防助剂 亩用量10毫升。 4.无人机飞防服务作业标准 (1)每亩使用水量:3L (2)飞行速度:6-7m/s (3)飞行行距:6-7m (4)飞行高度:4-6m(相对作物高度) 注:作业参数根据作业现场实时的风速及作业环境等因素对高度、速度进行适当调整。 |
| 合计(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捌佰元整 | ||||
| 其他说明及要求: 1、具有无人机操作技能,配备相关喷药设备。 2、本次服务所采购的数量及金额包含农药及施药服务的费用。要求防治效果达85%以上,按水稻病虫害发生情况,在防治适期内采用植保无人机进行水稻重大病虫害(稻纵卷叶螟、稻飞虱、二化螟、稻瘟病、纹枯病)进行专业化防治,水稻病虫害实施防治面积1330亩。 3、农药及服务要求: (1)、竞价所用的农药必须在水稻作物上防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稻飞虱、稻瘟病和纹枯病上取得登记,并具备有农药三证。 (2)每次防治作业必须在7天内完成(如遇雨天无法作业则除外)。 4、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病虫害防治过程中所需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 (2)服务期:防治时间需在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每次防治具体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3)服务地点:****市**区内。 (4)报价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询价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方。 (6)询价机构和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