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年提取博落回1500吨及精深加工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年提取博落回1500吨及精深加工项目EPC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年提取博落回1500吨及精深加工项目EPC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1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12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地址:**市****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证立方大厦1号楼1609-119室;**省**市**区民主路555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99.70%
质量:(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建设期为365日历天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王丽,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吉222****34634)
设计负责人:张浩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S201****2498)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5日17:30。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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