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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8-12
| 项目名称 | 道真县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9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贵川 |
| 联系人 | 代领 | 联系电话 | 150****147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507.53 | 环保投资(万元) | 18.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在道真县县城**1****处理厂和1****处理中心。****处理厂处理规模为8000m3/d,****中心处理规模为1000m3/d,并配套建设相关污水收集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项目将**截污干管和污水收集管道,管道的敷设将暂时破坏地表植被。因此管线的路径在保证水自流进入目的地的前提下,应精心设计,尽可能少占地和不破坏植被,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进行必要的绿化。同时对开挖管道堆放的土石方要妥善管理,管道埋设后要及时覆土、压实,避免水土流失。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平整场地及基础开挖过程中,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暂时性的,随着工程的结束,工程行为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将会逐渐减弱或消失,****环境局部的影响的消除,将取决于生态环境恢复措施的实施。因此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管理,施工完毕应及时覆土、绿化,以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本项目绿化率达20%以上,通过绿化可使厂区环境得到改善。 | ||
| 承诺:**** 李贵川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贵川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