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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处反映,书面提出异议。
联系地址:**市海天大道681号1号楼121室
联系方式:0580-****559
【项目1】
项目名称:****办案功能区改造项目
总包单位:******公司
建设单位:****
经办银行:****公司****支行
专户名称:******公司****检察院改造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