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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95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农函〔2025〕13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5****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县行政区域内。
(二)实施内容:推行苜蓿标准化生产,包括良种使用推广、关键设备和高产集成技术,优先补助优质高产苜蓿种植环节,支持种植适应本地种植条件,高产、优质、抗逆性强的优良苜蓿品种,完成560****基地建设,补贴资金33万元。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
采用 先建后补 的补助方式,补助标准=下达资金÷下达任务数,上限为600元/亩。
(四)补助对象:
1.支持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良好,******社、******社、饲草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家庭农(牧)场等,优先支持制作使用青贮苜蓿的主体,单个项目原则上不低于500亩;
2.具备种收加设备或与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土地剩余年限在5年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2025****基地项目申报表》;
4、提供560亩苜蓿种植土地合同。
三、申报期限
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9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焦 汇
联系电话:035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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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