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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2
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向下列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或电话举报,对举报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
举报地址:**市**区**大道330号****失业保险科
举报电话:0832-****531
邮编:641000
****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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