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5-08-12 18:04:14 |
遴选人:****
遴选代理机构:****
评审时间:2025年8月12日
根据遴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MSS安全托管产品******小组对各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入围供应商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司、**安恒****公司。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遴选人联系邮箱:****@chinaunicom.cn
(2****公司联系人:董凡诚、许笑然、许多、刘飞彤、何蕙姗、张荣煌、吕声媚
电话:190****7376、176****1809、185****1225、130****6655、131****4477、185****6809、185****1272
邮箱:****@gpdi.com
遴选过程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3日。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遴选过程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申请人或与遴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遴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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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