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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5-08-12 17:44信息来源:**市公共**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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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