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所属事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详见《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
(二)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2025年8月14日上午8:00到**县人社局501室集合,集中收取手机,签订体检承诺书。在工作人****医院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体检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1张、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机构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不含复检费)。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清淡饮食,保证睡眠充足。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从集合至体检结束,严禁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选调。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由县教育局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复检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考生自愿放弃体****教育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捺印、时间等。
三、考察相关事项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于2025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由考察组联系考生确定,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联系电话
****中心:0718-****315
****人事股:0718-****913
附件:2025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社会保障局 ****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