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渤海****开发区****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公司新地块区域土方平整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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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开发区****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公司新地块区域土方平整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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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开发区****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公司新地块区域土方平整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开发区****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公司新地块区域土方平整工程已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港审批字【2021】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93.85 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 万元,建设规模:****开发区**,平场面积约91646.2平方米,建设地点:**渤海****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9 09:00至2025-08-14 09:00(**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收费标准:按****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付费主体:中标人支付。(2)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均使用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联系电话:0317-****861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36****779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开发区规划****办公室 电话:0317-****693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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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开发区****示范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东****公司新地块区域土方平整工程二标段 更正公告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现更正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0(1)原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现更正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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