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市老**丽景门街道西大街109号、221号、223号房屋两年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08-12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08-21 |
| 资产出租方式 : | 单个出租 | ||
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西大街109号 | 拟出租期限 | 2年 |
| 评估价值: | 39900元/年 | 评估机构: | **远****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远志评字[2025]咨015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11 |
| 核准(备案)机构: | ****财政局(核准)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5-05-08 |
| 核准(备案)号 : | 老财文[2025]22号 | ||
| 房屋坐落地址 | 老**西大街与乡范南街交叉口南侧 | 房屋户型 | |
| 小区名称 | 建筑面积(㎡) | 16 | |
| 房屋朝向 | 正北 | 建成时间 | |
| 设计用途 | 房屋结构 | 砖木结构 | |
| 所在层数 | 1 | 房屋总层数 | 1 |
| 室内配置 | 室内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壁纸,顶部为扣板吊顶。 | 目前现状 | |
| 标的说明 |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装修改造(免租期)事项约定: 无装修改造免租期 2.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事项约定: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3.其他资产披露事项:洛****服装店于2024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目前暂未腾退 4.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安装广告、灯箱等有关设施,但乙方应保证广告牌、灯箱等设施的安全及有关部门审批符合规定要求的广告牌灯箱,若上述广告牌等设施给他人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如需进行装修等,应在不损害建筑安全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不再续租或因其他原因乙方搬离的,乙方可将属于乙方的全部动产全部搬走,乙方进行的装修装潢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6.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均应遵守关于消防的有关规定,否则,如乙方过失造成火灾等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合法自主经营,独立接受工商,税务,卫生,质检,**,消防等部门的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需要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出现违法经营行为或违约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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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许丽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44871K | ||
| 住所: | **省**市老**南大街136号 | ||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
| 批准形式: | 批复 | ||
| 批准文件: | ****财政局关****办事处西大街3处房产对外有偿使用请示的批复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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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支付要求: | 承租方(乙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甲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应于第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完毕。如乙方逾期半月未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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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调整方式: 无 ; 2.出租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商业 ; 3.意向承租方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资产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资产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资产或拒付租金; 4.出租房屋未办理房产证,部分特殊行业存在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的可能,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障碍或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否则应对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出租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除外) 5.原承租方未放弃优先购买(承租)权时:优先购买权人须按照交易程序提出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经审核通过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并与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一起参与交易活动并进行报价或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价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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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承租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与出租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处置方式:若未成交,则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若成交,交易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待双方签署交易合同后,出租方出具退保证金说明,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承租方;若出租方未能按时出具退保证金说明,且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纳超出公告中要求的保证金金额或全部的交易价款,承租方可持交款凭证办理退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的,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用于弥补出租方、****中心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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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资产承租申请书.doc 资产承租申请书--样本.doc 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方或投资方).doc 租赁合同.pdf | ||
| 报名手续: | 1、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请在公告期内登录网址:https://sta.****.com/lyclient/(**市公共**国有产权交易平台),点击“免费注册”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公告【相关附件】:《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方)》。 2、注册成功后,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并在规定时间****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注册时的本人/单位账户交纳)。《申请书》可点击公告【相关附件】下载。 3、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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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联系人: | 赵先生 | 中心联系人电话: | 0379-****1018 |
| 中心地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