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中心新能源公车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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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停车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中心****停车场建设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 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8月12日****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开标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944872 元,根据现场摇号,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3%,

评标基准价 916525.84 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912746.35 元,项目负责人:沈玲 ,工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920305.33 元,项目负责人:费双燕,工期:9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924084.82元,项目负责人:戴舟峰 ,工期:90日历天

评标纪要①:在商务标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为737000.196元,超出招标文件控制价下浮区范围, 经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序号⑧的规定,****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认定其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市****公司未提供7月有效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经系统询标,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2)详细评审内容序号⑨的规定,****委员会讨论后一致认定,认定其商务标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文件。

评标纪要②:陈述和答辩中,******公司、******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陈述和答辩第3点“陈述和答辩环节评审不通过的,取消其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的规定。****委员会一致认定,取消******公司、******公司评审入围单位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13日始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903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862

行政监督:****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767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13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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