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在2025年4月市级监督抽检中,****食品店经营的红椒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店经营的红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5月20日,****技术中心对当事人销售的红椒(购进日期:2025年04月11日)抽样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2025CJ02201)。结果显示:赛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36-2021《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控制措施。2025年5月22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书、申请复检和异议须知送达当事人签收,告知当事人提出复检的权利及相关事项,并现场进行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提取相关图片,现场检查时该批次红椒全部销售完毕,无强制措施。
(三)处罚信息。经查明,****食品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九条与《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叁拾肆元壹角陆分(¥34.16);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共计罚没人民币:贰仟零叁拾肆元壹角陆分(¥2034.16)
(四)从2025年4月11日至今,当事人销售的该批次红椒未接到投诉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