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呼国土储告[2025]12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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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呼国土储告[2025]12号)
出让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呼国土储告[2025]12号)
呼国土储告[2025]12号 2025年08月12日
****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907.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区五纬街以南、讨号板东路以东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000 建筑密度(%): <2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6907.1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952.796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725BA0517
起始价: 5905.5925万元 加价幅度: 2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09月11日
备注: 一、本宗土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最迟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清。 二、按照《**市土地出让宗地简介》要求:1.****政府《**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呼政字〔2019〕194 号)要求的标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按照一****政府统一购置方式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事项,由市住建局结合实际确定。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局办理配建手续。2.土地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需对宗地北侧吉美家园小区铺设的水井、****政府公用事业铺设的各种管道和管线等设施加以保护,并承担所需费用和因此所产生的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本宗地按现状交付,宗地内建筑物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拆除并清理,土地竞得人须在宗地成交后 10 ****中心支付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建筑物残余价值以建筑工程残余价值造价评估结果为准;土地竞得人发生的拆除及垃****政府审核认定后从本宗地成本支出,但最多不超过 130 万元。 三、本宗地竞买申请人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 到 ****服务中心5楼502(**市新**丁香路2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8月13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 到 ****服务中心5楼502(**市新**丁香路2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9月09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服务中心5楼502(**市新**丁香路2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5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1日 15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2楼206(**市新**丁香路2号)
联 系 人:张 斌 侯文浩
联系电话:0471—****396 0471-****36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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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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