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产权项目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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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吉田镇鹿鸣中路37号101-103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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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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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司批准,现委托**壮****服务中心通过产权交易系统对**县吉田镇鹿鸣中路37号101-103物业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交易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增幅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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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吉田镇鹿鸣中路37号101-103铺 |
面积:102.96㎡,空置,有水电,租期:3年起签可续租 |
4500 |
4118.4 |
100 |
|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 1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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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此前曾被取消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相应标的的竞买。
三、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0日;
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6时;标书代写
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9月11日9时至2025年9月11日11时;(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与项目委托方(业主方)联系,按交易资料要求签订《交易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
五、在公告期间可以与委托方(业主方)电话预约查看标的。
六、竞价人可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jy.****.cn/)→交易平台→国有产权;也可直****服务中心产权交易系统(https://gtzyjy.****.cn:8080/)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
七、联系方式
1.委托方(业主方):****
联系电话:190****0127
2.****中心
联系地址:**县吉****服务中心八楼802
联系电话:076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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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