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界首特种服饰生产和研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安徽-阜阳-界首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发布机构: ****(林业局) 组配分类: 临时用地审批
标题: ****关于**特种服饰生产和研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文号: 界自然**和规划临复〔2025〕5号
信息来源: ****(林业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07-31 发布日期: 2025-07-31
****关于**特种服饰生产和研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31 09:38

****关于**特种服饰生产和研发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融城****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临时用地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界****社区、东旭社区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临时用地总面积0.1877公顷(合2.8155亩)。

二、该临时用地用于**特种服饰生产和研发项目运输便道使用。严禁超范围或未按批准用途使用。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政府或集体需要使用土地的,应无条件服从,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退还土地。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自行拆除、清场、恢复土地原貌。按《土地复垦方案》中的复垦目标任务完成复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完成后向县级以上自然**和规划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你单位作为土地复垦义务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临时用地复垦义务。到期未履行相关义务,由你单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七、《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书》到期后,你单位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同意协议顺延或重新签订,并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补偿到位证明文件,否则临时用地批文自动失效。

****

2025年7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