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J地块分图图则调整的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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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J地块分图图则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5年6月,我镇提出对**市**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地块分图图则进行调整,现完成了规划调整的草案。在****委员会审议前,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修改)》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市**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地块分图图则内,调整范围9.28公顷,范围为**中路以东,莞龙路以南,南畲塱排渠以西,**中学以北。调整地块涉及原控规的J-01-01、J-01-02、J-01-12、J-01-13地块。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包含规划用地调整、指标调整、道路调整、配套设施调整、开发控制图则调整及修正五个部分。

(一)规划用地调整

1. 地块布局调整

(1)根据城市蓝线、河道管理线、现状水域边界及文物保护范围线,调整地块的用地边界;

(2)将原控规J-01-01、J-01-02、J-01-12、J-01-13地块合并调整为J-01-01、 J-01-02、 J-01-12、J-01-13地块。

2. 用地性质调整:

(1)将原控规J-01-01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属于调整后的J-01-01地块和J-01-13地块)、街头绿地(属于调整后的J-01-02地块);

(2)将原控规J-01-12地块由防护绿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属于调整后的J-01-13地块)和街头绿地(属于调整后的J-01-02地块);

(3)将原控规J-01-13****小学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属于调整后的J-01-13地块)、防护绿地(属于调整后的J-01-12地块)和街头绿地(属于调整后的J-01-02地块)。

(二)指标调整

1. 容积率调整

地块重新合拼调整后J-01-01、J-01-13地块调整为3.5。

2. 其他指标调整

地块通过重新合拼调整后J-01-01、J-01-13地块建筑密度调整为50%;其他地块指标按照规范修正。

(三)道路调整

调整局部道路断面:在**中路与莞龙路交叉口处,局部拓宽道路红线,在调整后J-01-01地块一侧增加专用车道。

(四)配套设施调整

取消原控规J-01-01地块的18班幼儿园配套设施,在调整后的J-01-13地块中增加1处10kv开关站。

(五)开发控制图则调整及修正

1. 图则修正

(1)按照最新规定,删去图则中机动车出入口标识;

(2)按照周边地块最新已批控规调整图则、电力线路迁改计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电力工程规划内容,对图则范围内的高压电力线缆及保护廊道进行修正;

(3)按照最新规定,将图则中地块边界线中涉及弧线的部分调整为多段线;

(4)按照最新要求,将地块禁止开口线修正至道路侧石线上,并以主干路标准修正**中路与畔湖东路交叉口南侧和**中路与规划十四路交叉口禁止开口路段,****加油站地块路口处禁止开口路段;

(5)按最新要求,更新图则中的现状地形图层;

(6)按最新要求,修正图则中沿**中路的工业用地建筑退线距离。

2. 规划说明修正

(1)按照最新要求,更新用地性质分类依据、配建车位要求、工业地块绿地率、各地块适建范围管控、海绵城市、通讯设施、图则坐标系统及工业用地开发建设要求等相关控制实施要点;

(2)按最新要求,更**筑退线要求,并明确沿**中路的工业地块退线部分需设置绿化隔离带;

(3)按照最新要求,对现状高压架空线迁改情况进行说明;

(4)按照最新要求,对莞龙路规划道路断面情况进行说明。

3. 指标修正

(1)按照最新要求,按照图则实测数据修正图则内地块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指标,并对数字取整;

(2)按照《莞标》相关要求,修正图则内各地块用地代码对应的用地性质名称;

(3)对照《莞标》相关要求,修正图则中各地块的适建要求及地块备注。

三、公示时间

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1日。

四、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

******局网站(http://nr.****.cn/)。

(二)现场展示

**市**镇新**裕兴路54号177室城建办公楼一楼大堂公告栏。

五、意见收集

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1. 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2. 网站留言;

3. 发电子邮件到****@163.com;

4. 将意见表邮寄到“**市**镇新**裕兴路54号177室城****管理所”(邮编523326)。信封表面须注明“**市**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地块分图图则调整公众咨询”。

六、其他事项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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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2日

相关文件: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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