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n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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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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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就****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可自行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教学易耗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提供的货物清单竞报单价合计,分项报价中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作废标处理,****学校全年实际情况确定。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一年(中标人合同期满一年时,经采购人组织评审,对中标人服务情况满意的,经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商定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一年一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备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可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地点: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超时、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 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广场)商务办公楼幢1122、1123、1124、112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9月2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广场)商务办公楼幢1122、1123、1124、112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投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需为盖章扫描件,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电子档须为纸质盖章扫描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投标保证金: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99****8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扬子江中路287****广场)商务办公楼幢1122、1123、1124、1125室

联系方式: 吴工 158****1128

****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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