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确保实物调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现对《******电站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细则》规定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实物调查结果包括调查搬迁人口、房屋及房屋装修、附属建(构)筑物、土地、零星树木、农村小型专项设施、其他项目。
若权属人对调查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委员会、****政府审核同意后,由联合调查工作组统筹安排复核(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0556-****010、153****5556)
公示采取三榜公示制,每榜公示时间为7天。若****人民政府未收到复核申请材料,此榜公示内容将视为最终调查结果,不再进行下一榜公示。
特此通告。